• pg电子

    请输入关键字
    确定
    中文
    pg电子乳业当阳工厂水样外检项目询比价信息公告
    时间:2023.02.03

    内蒙古pg电子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 冰品 事业部就当阳工厂水样外检项目进行询比价,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
    一、 项目编号:MNCGJH-20230119-0002

    二、 项目名称:当阳工厂水样外检项目

    三、项目概况:

    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工厂用水检验计划、软冰淇淋浆料成品质量标准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,对公司使用的原水、配料用水、冷冻饮品及软冰淇淋浆料等进行第三方检测。

    四、资格要求:

    1、项目需具备相关资质,要求如下:有效的营业执照(副本);

   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检验检测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。

    2、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;

    3、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,且资产未被重组、接管和冻结;

    4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,或者存在控股、投资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。

    5、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,不允许分包或转包。

    五、报名须知

   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:

    1、有效的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)、税务登记证(副本)(注: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),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,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;

    2、提供近一年开具类似项目的发票复印件一张需加盖贵公司公章;

    3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(附件2);

    备注: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,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或证明)及身份证复印件;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,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,另外,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的证明文件;

    4、近  三 年(2020 年-至今)  1  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(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);

    5、数据保密协议(附件3);

    6、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(附件1)。

    以上各类证书、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,并按以上“组成及顺序”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,于报名截止时间前(如下)送到zhenzhiyong@mengniu.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(过期发送不予受理),邮件主题为“单位名称+项目名称,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”,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价单文件。

   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,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(纸质资料发快递)至报名联系人处,作为资格审查材料(以上内容必须清晰、易辨认,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);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(如为本地供应商则需将纸质报名文件同步送达采购方)。

    资料邮寄地址信息:湖北省当阳市环城东路28号  pg电子乳业  郑志勇(收),电话:13477163640 。

   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,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,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。

    7、如为现场开标,需携带以上资格文件原件。

    六、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:

    1、报名时间: 2023年 2 月 3 日8:00时至 2023 年2月8日17:00时止;

    2、资格预审时间: 2023年 2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;

    3、询价单发放时间:资格预审合格后于 2023年 2月 3 日至 2023 年 2月 10日发放询价单。

    4、比价时间: 2023年 2月15日 9:30时;(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)

    七、比价地点:  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   (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坝陵经济技术开发区(二桥头) )          

    七、询比价地点: 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)

    八、发布媒体:

    推荐:

    pg电子官网(https://m.skypeu.com)

    pg电子内部OA平台

    九、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:

    采购方: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

    业务咨询联系人:潘雪君         联系方式:13872545751

    报名联系人:郑志勇             联系方式:13477163640

    十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:

    监督单位:内蒙古pg电子乳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

    监 督 人: 潘宏               联系方式: 18686095595    

    附件:1.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

    2.法定代表人证明书(授权委托书)

    3.数据保密协议

          

     采购方: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

    2023年2月2日


    附件1:

   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

    序号

   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

    标段

    联系人

    联系电话

    邮箱地址

    附件2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
      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     (招标人名称):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投标人名称)法定代表人为               ,参加贵方组织的        招标会议,全权处理招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的一切事宜。
    证明书有效期____年_  _月_  _日至____年_  _月    日
    投标单位全称(公章):
   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 
    身份证号码:
    职务:
    附:

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授权委托书
     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     (招标人名称):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投标人名称)法定代表人           授权           (全权代表姓名)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,参加贵方组织的          招标会议,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。
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  _月_  _日至____年_  _月    日
    投标单位全称(公章):
   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 
    授权委托人(签字):
    身份证号码:
    职务:
    附:

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

     

     

  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

    可另附页



    附件3
    数据保密协议
    甲方:pg电子乳业(当阳)有限责任公司
    承诺方:
   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,自愿签订本协议,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。
    第一条、保密的定义、内容和范围
    1、保密信息的定义:“保密信息”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、信息、数据、图纸、技术规格、商业秘密等信息,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“保密”字样的信息。
    2、涉及甲方商业秘密,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、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。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,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
    3、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、间接、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。 
    第二条、保密条款
    1、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,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,不得向第三方,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。
    2、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,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(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)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;
    3、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;
    4、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,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。
    5、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,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/或保密信息。
    6、本协议终止后,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,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。
    7、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。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,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。
    第三条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  
    1、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,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;
    2、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;
    3、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;
    4、承诺方了解并承认,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,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。
    5、承诺方同意并承诺,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,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;
    6、承诺方同意并承诺,无论任何原因,服务终止后,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,并不留存任何副本。同时,如甲方需要,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(如有)。
     第四条、本《协议》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:
    1、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,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;
    2、由于法律的适用、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。
    3、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;
    4、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;
    5、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、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。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,应立即通知另一方,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。
    第五条、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,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pg电子供应商黑名单,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。
    第六条、争议解决方式
   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双方同意选择第【1】种方式解决:
    1、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、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差旅费等,由败诉一方承担。
    2、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律师费、调查费、差旅费等,由败诉一方承担。
    第七条、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 
    (以下无正文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   承诺方(公章):
    代表人(签字):
    日期: